趣盼科技(北京)有限公司“CKOPTEA”商标注册驳回复审案例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 | 发布时间:2023-07-25
趣盼科技(北京)有限公司“CKOPTEA”商标注册驳回复审案例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3108973号“CKOPTEA”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61194776号“ckop”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整体区分明显,未构成近似商标。据此,请求准予申请商标在全部复审服务上注册。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相比较,在呼叫上相近,整体不易区分,构成近似标识。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电影广告”等服务与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电视广告”等服务属于同一种或类似服务。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共存于市场,易使消费者产生混淆,已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第63108973号“CKOPTEA”商标信息:
商品/服务 电影广告; 广告材料设计; 广告分发; 产品展示; 广告(通过所有大众传播途径); 广告设计; 商品推销陈列服务; 广告; 商业信息服务; 通过互联网提供商业信息服务
类似群 3501;3502; 申请/注册号 63108973 申请日期 2022年03月08日 国际分类 35
申请人名称(中文) 趣盼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中文)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9号院18号楼2层021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