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讯 >> 政策解读

关于加快科技金融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 | 发布时间:2023-07-25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充分发挥金融对科技发展的支持作用,推动我市经济加快转型升级,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关于加快江苏科技金融创新发展指导的通知》(苏政办发〔2010〕114号)精神,···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充分发挥金融对科技发展的支持作用,推动我市经济加快转型升级,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关于加快江苏科技金融创新发展指导的通知》(苏政办发〔2010〕114号)精神,现就加快全市科技金融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专业服务,提高科技金融发展效率

(一)强化专职金融服务功能。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指定或设置专门窗口办理科技金融业务,积极创造条件在小企业服务中心设立科技金融服务部门,并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设立专业分支机构,配备专业团队和人员提供专业化服务。人民银行、银监部门要主动加强对金融机构设立专门窗口、开展专业服务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发展新型科技金融组织。由市金融办牵头,会同市科技局等相关部门,在符合条件的园区设立科技小额贷款公司,并加快业务发展,推动合规经营,有效防范风险,为科技企业发展提供专业化服务。

(三)完善科技金融绩效考核制度。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确立科技贷款增幅明显高于同期各项贷款平均增幅的目标,强化一线激励约束和“尽职免责”机制,加大科技金融业务拓展和考核力度,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当提高对中小科技企业贷款的风险容忍度。

二、加强探索创新,破解科技金融发展难题

(四)丰富科技金融产品。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推广基于应收账款、订单、知识产权、动产质押融资等适合科技企业发展特点的新型金融产品,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科技金融服务品牌。

(五)创新科技金融风险管理技术。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引进专业的科技金融信用甄别和风险定价技术,探索以简洁的评分卡工具取代复杂的评估报告,注重对科技企业“三表”(水表、电表、煤气表)、“三单”(税单、货运单、银行对账单)、“两品”(人品、产品)等非财务因素评价结果的运用,达到有效防控风险与大力拓展业务的有机结合。

(六)推动科技金融创新业务交流推广。人民银行、银监部门按年汇总编制全市科技金融产品、金融业务创新发展情况,加强全市科技金融产品的交流推广,不断做大科技金融业务规模。

三、加强协作互动,构建科技金融发展平台

(七)加强科技金融发展业务合作。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与保险机构、担保和再担保公司以及行业协会、商会等方面合作,动员社会各方资源,多方位推动科技金融业务发展。市信用再担保公司对科技贷款要实行优惠费率。

(八)完善科技型企业信息发布平台。由市科技局牵头建立全市科技企业信息发布制度,完善重点科技企业(项目)名单的定期发布和信息通报制度,探索建立科技企业数据库,为科技金融发展提供基础性支持。

(九)构建科技金融融资合作平台。人民银行会同市科技局、发改委等部门,定期开展银企融资洽谈活动,促进银企双方信息共享和融资合作。

四、加强正向激励,改善科技金融发展环境

(十)减轻科技型中小企业登记、评估负担。工商、税务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自身职责,进一步规范现有登记评估部门,切实解决评估有效期短、收费标准高、多头评估等问题,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便利。

(十一)实施科技贷款风险补偿。市财政部门要会同市科技局,尽快就设立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专项资金出台相关办法。对相关银行在支持科技企业中所发生的贷款损失,按照《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专项资金暂行管理办法》(苏财发〔2009〕178号)的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十二)建立科技金融发展正向激励机制。人民银行要积极发挥再贴现、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作用,支持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型科技企业的信贷投入。银监部门要对科技金融业务发展快的金融机构,在新设分支网点、新办金融业务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市财政局牵头会同市人民银行、金融办等部门,进一步研究完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创新奖励办法,加大对科技金融创新的奖励引导力度。探索建立风险投资基金,加大对高科技企业风险投资力度。

五、加强制度建设,形成科技金融发展合力

(十三)建立市科技金融创新发展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牵头召集,市金融办、人民银行、科技局、财政局、发改委、地税局、工商局、银监局等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参加,研究解决科技金融发展中的重要问题,协调部门行动,集成各类资源。市科技金融创新发展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人行淮安市中心支行,负责具体筹备召开联席会议,落实联席会议决议等相关事宜。

(十四)建立科技金融发展工作评估机制。市科技金融创新发展联席会议定期对本地区科技金融发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效果评估,督查评估结果与奖补资金扶持、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准入、再贴现、再贷款支持等相关政策挂钩。

(十五)建立科技金融宣传引导机制。由市科技金融创新发展联席会议牵头,通过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每年集中开展一次科技金融创新发展情况宣传,营造社会氛围,推动全市科技金融加快发展。


上一篇:淮安市科技进步奖励办法
下一篇: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的意见
热门服务和内容

业务咨询

  • 官方微信

    官方微信

  • 商务合作

  • 官方微信

    官方微信

  • 特别声明:部分素材来源网络,如果造成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Copyright © 2015 安徽文广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移动端
    在线客服系统
    皖ICP备2022000963号-4 XML地图 文广知识产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