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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名邦食品科技有限公司“CHONGCI冲刺及图”商标撤销案例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 | 发布时间:2023-07-29
中山市名邦食品科技有限公司“CHONGCI冲刺及图”商标撤销案例申请人因第6513973号“CHONGCI冲刺及图”商标(以下称复审商标)撤销一案,不服商标局《关于第6513973号“CHONGCI冲刺及图”注册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的决定》(商标撤三···

中山市名邦食品科技有限公司“CHONGCI冲刺及图”商标撤销案例

  申请人因第6513973号“CHONGCI冲刺及图”商标(以下称复审商标)撤销一案,不服商标局《关于第6513973号“CHONGCI冲刺及图”注册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的决定》(商标撤三字[2018]第Y000948号决定),于2018年02月26日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依法受理后,依照《商标评审规则》第六条的规定,组成合议组依法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商标局决定认为,中山市名邦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的商标使用证据有效,捷豹路虎有限公司申请撤销理由不能成立。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的规定,驳回捷豹路虎有限公司的撤销申请,复审商标不予撤销。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官网上进行搜索,并未发现任何关于复审商标在第4类指定商品上在2014年06月16日至2017年06月15日期间(以下称指定期间)的使用证据。申请人请求撤销复审商标的注册。  申请人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申请人在被申请人的官网上对复审商标进行搜索的结果。

  被申请人在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规定期限内未予答辩。  为了进一步查明事实,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依职权调取了被申请人向商标局提交的证据材料,被申请人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均为复印件):

  1、被申请人与中山市德源化工有限公司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2、刻有复审商标润滑油产品瓶身图片;

  3、被许可人销售润滑油的发票;

  4、印有复审商标的销售代理合同;

  5、被申请人制作的宣传页。

  经审理查明:复审商标由珠海市一比佰食品有限公司于2008年1月16日提出注册申请,2013年12月2日,经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异议复审裁定获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4类工业用油、润滑剂、矿物燃料等商品上。2016年3月20日,经核准,该商标转让予中山市名邦商品科技有限公司,即本案被申请人名下。商标专用权至2020年4月13日。  以上事实由商标档案予以佐证。

  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认为,复审商标获准注册日期早于2014年5月1日,根据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实体问题应适用修改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本案的相关程序问题仍适用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本案的焦点问题为,复审商标在指定期间是否进行了有效的商业使用。本案中,被申请人提交了其许可中山市德源化工有限公司使用复审商标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该许可合同签订的日期是2014年10月28日,而复审商标转让予被申请人的时间是在2016年3月20日,在被申请人未取得复审商标的商标专用权之前将复审商标许可给他人使用,这一行为明显有悖常理的,被申请人是在没有权限的情况下做出的行为,故该许可合同的真实性是令人存疑的。被申请人提交的被许可使用人与他人签订的销售代理合同以及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单据是基于许可合同产生的后续行为,在许可合同真实性令人存疑的情况下,其余单据的真实性同样难以采信。并且,被申请人提交的产品图片、产品宣传页、销售代理合同这些证据上显示的商标均未体现复审商标的中文识别部分“冲刺”,故不能视为是对复审商标的使用证据。因此,结合被申请人提交的全部在案证据,不足以证明复审商标在指定期间内在其全部核定使用商品上进行了真实、合法、有效的商业使用,已构成修改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所指的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情形。

  依照修改前《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商标法》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决定如下:

  复审商标予以撤销。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

第6513973号“CHONGCI冲刺及图”商标:

申请/注册号:6513973 商标申请日期:2008-01-16 国际分类:4类 燃料油脂

初审公告日期:2010-01-13 注册公告日期:2014-05-07 专用权期限:2010-04-14至2020-04-13

申请人:中山市名邦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商品/服务项目:润滑剂(0401)、电(0407)、矿物燃料(0403)、燃料油(0402)、工业用蜡(0404)、除尘粘合剂(0406)、气体燃料(0402)、照明用蜡(0405)、工业用油(0401)、漆油(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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