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克楚诉隆迪公司等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 | 发布时间:2023-03-18
韩克楚诉隆迪公司等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基本案情】
韩克楚诉称,其系发明专利“深井采油外流道正反循环自由起投式射流泵采油方法及装置”(含方法专利和产品专利两项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隆迪公司、孙秀芳、邹平双语学校未经其许可,擅自大量生产、销售侵害案涉发明专利权的产品,石油开发中心大量购买并使用上述侵权产品。隆迪公司、孙秀芳、邹平双语学校、石油开发中心的行为严重侵害了韩克楚的专利权,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害案涉专利权的行为、销毁侵权模具、侵权产品及半成品并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500万元。
【审理结果】
案涉专利独立权利要求7(产品专利)被分解为15项技术特征,其中两项技术特征“带外置流道的泵筒”和“无内置流道的泵芯”中使用的“外置流道”和“内置流道”为创设性技术用语,当事人双方对其理解不同并成为主要争点。东营中院审理认为,权利人在使用自行创设的技术术语时,有义务在权利要求书或者说明书中对该技术术语进行准确、清晰地定义、解释或说明,以使得普通技术人员能理解该创设技术术语在专利方案中的含义。根据权利要求、说明书和附图的文义解释、工具书解释、行业技术与惯用语等方法可以认定,案涉“外置流道”和“内置流道”在理解上存在歧义,在石油开采领域具有非确定性和非唯一性,从而得出案涉发明专利的权利边界不清晰、保护范围不明确的结论,权利人的诉请依法不成立。韩克楚对一审判决不服向山东高院提起上诉,山东高院二审维持原判。
【典型意义】
东营中院作为全省六家具有专利案件管辖权的中院之一,自2007年以来审理了大量涉及胜利油田石油开采技术、设备的专利纠纷案件。在2017年分别设立济南知识产权法庭和青岛知识产权法庭后,我省的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重新进行了划分,专利案件按地域分别集中由济南和青岛两个知识产权法庭审理,本案因此成为东营中院审理的最后一件专利案件。案件涉及产品专利和方法专利两个发明专利权,审理难度较大,事实争点和法律争点均涉及对权利要求是否存在歧义的认定,案件背后则是双方当事人对以技术产品为载体的市场格局的博弈和划分之争。简言之,本案专利在最初申请发明专利授权时,自行使用了创设性用词,但对该技术用语未按照规定进行解释,即没有写明白该专利的技术特点,导致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不清晰,专利权人的诉请无法获得法院的支持。山东高院二审维持后,东营中院的专利案件审判工作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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