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字跳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像塑专业版 Pro及图”商标注册驳回复审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 | 发布时间:2024-03-22
北京字跳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像塑专业版 Pro及图”商标注册驳回复审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59343555号“像塑专业版 Pro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1、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36881446号“象塑”商标,第19097543、22672058、28022535号“PRO及图”商标,国际注册第812444号“PRO”商标,第17822354号图形商标(以下分别称引证商标一至六)未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共存于市场不会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2、申请商标为申请人独创,具有显著性,使用在其指定服务项目上,并未仅直接表示服务的内容等特点,可以作为商标使用并注册。3、申请商标中的文字是经过艺术化设计,文字应有的笔画并未缺少,不属于不规范汉字,并未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4、已有其他类似商标获准注册,应保持审查标准一致。5、申请商标经申请人使用已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并已与其形成唯一对应关系,若被驳回将会给申请人带来损失。6、引证商标五已失效。综上,申请人请求对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申请人在复审程序中向我局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1、其他商标资料;2、商标使用证据及相关证据。
经复审查明:至本案审理之时,引证商标五为有效注册商标。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全息图、时间记录装置、衣裙下摆贴边标示器、验手纹机、办公室用打卡机、秤、发光标志、放大设备(摄影)、测量器械和仪器、半导体器件、遥控装置、工业遥控操作用电气设备、避雷器、眼镜、装饰磁铁、冰箱磁性贴商品与引证商标一至六核定使用的全息图、电开关、电站自动化装置、水下照相机、衡量器具、信号浮标、人脸设备设备、装饰磁铁、衣裙下摆贴边标示器、时间记录装置、复印件、家用遥控器、空气分析仪器、眼镜等商品属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申请商标中汉字“像塑”与引证商标一“象塑”文字构成相近;申请商标包含引证商标二至六中文字“PRO”。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至六同时使用在上述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混淆误认。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申请商标经使用足以与引证商标一至六相区分。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除全息图、时间记录装置、衣裙下摆贴边标示器、验手纹机、办公室用打卡机、秤、发光标志、放大设备(摄影)、测量器械和仪器、半导体器件、遥控装置、工业遥控操作用电气设备、避雷器、眼镜、装饰磁铁、冰箱磁性贴商品之外的其余商品与引证商标一至六核定使用的商品不属于类似商品,故申请商标在除全息图、时间记录装置、衣裙下摆贴边标示器、验手纹机、办公室用打卡机、秤、发光标志、放大设备(摄影)、测量器械和仪器、半导体器件、遥控装置、工业遥控操作用电气设备、避雷器、眼镜、装饰磁铁、冰箱磁性贴商品之外的其余商品上与引证商标一至六未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申请商标显著部分“像塑”使用在其指定的可下载的计算机程序等商品上,仅直接表示了商品的内容等特点,难以区分商品来源。申请商标缺乏注册商标应有的显著特征,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所指情形。申请人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申请商标经使用已取得注册商标应有的显著特征。
申请商标中“像”字书写笔画不规范,用作商标易对相关公众尤其是中小学生正确书写汉字产生不良影响。申请商标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所指情形。申请人所述其他商标注册情况不能成为本案申请商标获得初步审定的当然依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第59343555号“像塑专业版 Pro及图”商标:
申请/注册号:59343555 商标申请日期:2021-09-18 国际分类:9类 科学仪器
初审公告日期:- 注册公告日期:- 专用权期限:-申请人:北京字跳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商品/服务项目:可下载的计算机程序(0901)、时间记录装置(0902)、邮戳检验器(0902)、钱点数和分拣机(0902)、投币启动设备用机械装置(0902)、口述听写机(0902)、全息图(0902)、衣裙下摆贴边标示器(0902)、投票机(0902)、验手纹机(0902)、办公室用打卡机(0903)、秤(0904)、校准口径圈(0905)、发光标志(0906)、智能手机用壳(0907)、声音传送装置(0908)、放大设备(摄影)(0909)、测量器械和仪器(0910)、光学器械和仪器(0911)、电源材料(电线、电缆)(0912)、方铅晶体(检波器)(0913)、半导体器件(0913)、视频显示屏(0913)、遥控装置(0913)、光学纤维(光导纤维)(0913)、工业遥控操作用电气设备(0914)、避雷器(0914)、电解装置(0915)、灭火设备(0916)、工业用放射设备(0918)、个人用防事故装置(0919)、报警器(0920)、眼镜(0921)、电池(0922)、动画片(0923)、照蛋器(0924)、叫狗哨子(0924)、装饰磁铁(0924)、电栅栏(0924)、便携式遥控阻车器(0924)、冰箱磁性贴(0924)、可下载的手机应用软件(0901)、摇奖机(0902)、运动哨(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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