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众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NETA 出行”商标驳回复审案例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 | 发布时间:2023-07-25
合众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NETA 出行”商标驳回复审案例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1361566号“NETA 出行”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
1、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50435094号“NETA及图”商标、第50442176号“NETA”商标、第50446634号“NETA”商标已经转让至申请人名下,其与申请商标已归属于同一主体所有,故上述商标之间已不存在权利冲突。
2、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3538745号“寰球行 NETa e及图”商标已被撤销且已公告,故其不再构成申请商标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第61361566号“NETA 出行”商标:
申请/注册号:61361566 商标申请日期:2021-12-13 国际分类:42类 设计研究
初审公告日期:2022-12-13 注册公告日期:2023-03-13 专用权期限:2023-03-13至-
申请人:合众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商品/服务项目:包装设计(4216)、车辆性能检测(4214)、平台即服务(PaaS)(4220)、质量检测(4209)、室内装饰设计(4217)、计算机软件的设计和开发(4220)、测量(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