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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撤销三年不使用申请怎么办理?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 | 发布时间:2023-03-30
给大家介绍下商标撤销三年申请怎么办理:《商标法》第四十九条,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

给大家介绍下商标撤销三年申请怎么办理:

《商标法》第四十九条,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

商标撤销流程

1、商标局收到撤销申请后,将向商标注册人发出《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商标局收到商标注册人提供的注册商标的使用证据后,将对证据进行审查,作出是否予以撤销该注册商标的决定,并向注册人和申请人发出是否予以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书。

2、当事人对商标局做出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撤销决定之日起15天内向商评委申请复审。

3、一定要在商标注册前对商标进行查询,商标撤三申请难度大,建议找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

以上是关于《商标撤销三年不使用申请怎么办理?》的商标知识及资讯。如你在申请商标、专利、版权等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以随时和我们联系139-6519-1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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