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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知识产权仲裁调解中心典型纠纷案例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 | 发布时间:2023-03-18
东营市知识产权仲裁调解中心典型纠纷案例一、基本信息案件名称:广饶鑫霖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与胜利油田高原石油装备有限责任公司钻机制造厂专利侵权纠纷案例类型: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仲裁确认纠纷时间:2021.01.20纠纷类型:知识产权···

东营市知识产权仲裁调解中心典型纠纷案例

一、基本信息

案件名称:广饶鑫霖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与胜利油田高原石油装备有限责任公司钻机制造厂专利侵权纠纷

案例类型: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仲裁确认

纠纷时间:2021.01.20

纠纷类型:知识产权纠纷

二、案例正文

(一)案情简介

专利权人广饶鑫霖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9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了外观设计,名称为:皮带式抽油机用减速器。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0年7月28日授权,专利号为ZL202030316408.6。根据“专利权利要求书”,请求人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具体见权利要求书)。目前该专利合法有效。被请求人自2020年7月开始未经申请人许可,擅自使用请求人的专利(制造、销售、使用、许诺销售)皮带式抽油机用减速器,给请求人造成了经济损失,损害了请求人的合法权益。

(二)案件处理经过

2021年1月20日,广饶某材料有限公司因东营胜利油田某有限责任公司自2020年7月开始未经其许可,擅自实施其专利(专利号:ZL202030316408.6),遂诉至东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请求维护其合法权益。为及时高效化解民事纠纷矛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挥东营市知识产权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人民调解组织”)、东营市知识产权仲裁调解中心(以下简称“仲裁机构”)化解纠纷“主动性、简捷”和“一裁终局、经济高效”优势,为当事人节省了时间、又降低了成本,快速、有效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市局办案人员协同配合,两头发力,一方面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业务流程”告知双方,提前帮助当事人熟悉案件办理流程。另一方面,积极调度人民调解组织,发挥调解员灵活、便捷优势,引导双方“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执法人员协同调解员多次前往东营胜利某公司进行调查取证,仔细询问当事人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情况,对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并拍摄照片固定证据。调解员进行多轮纠纷调解,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的诉求,从专利法角度、典型纠纷案例后果角度、市场竞争与发展角度、换位思考角度以及合作共赢角度出发与其交谈,分析利害,权衡双方利弊并促成和解。为促成双方进一步履行各自义务,仲裁员积极引导双方增强调解结果的执行力,在双方认同的情况下,前往东营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确认。

(三)案件处理结果

双方一致同意对调解协议书申请仲裁确认。经东营仲裁委员会裁决,申请人广饶鑫霖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胜利油田高原石油装备有限责任公司钻井制造厂于2021年6月8日经东营市知识产权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达成的东市监知处字[2021]09号调解协议合法有效。

三、仲裁调解效果

广饶鑫霖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与胜利油田高原石油装备有限责任公司钻机制造厂专利侵权纠纷案件是东营市知识产权仲裁调解中心成立以来首件仲裁确认案件,取得以下仲裁效果。

一是及时帮助双方化解知识产权纠纷的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化解了我市创新主体企业因法律意识淡薄造成的经济损失。

二是发挥“一裁终局、经济高效”优势,加强了双方切实履行义务的约束力。

三是在此次仲裁调解的基础上,进一步普法,帮助企业提高了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四是通过此仲裁调解,进一步拉近了政府与人民之间的距离,并得到双方企业信任,为东营市知识产权仲裁调解中心工作的开展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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