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投睿集团有限公司“E投睿”商标复审失败案例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 | 发布时间:2023-08-08
易投睿集团有限公司“E投睿”商标复审失败案例
申请人因第24216656号“E投睿”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商标局引证的第16375603号"睿投"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区别明显,未构成近似商标。申请人已投入实际使用并有一定影响,而引证商标从未投入使用,没有任何证据显示其被用作投睿。引证商标注册人名下注册多达41件商标,不具有使用全部商标的可能。综上,申请人请求核准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
申请人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均为打印件):申请人公司平台百度百科;申请人公司中文官网介绍;腾讯科技互联网频道等相关报道;关于散热器公司"ETORO"电子交易平台其它中国网络报道等。
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认为,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金融服务;金融信息”等服务与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金融服务”等服务属于同一种或类似服务。申请商标为"e投睿",引证商标为纯汉字"睿投"。按照现代汉语沿袭从右到左的认读方式,引证商标亦有可能被认读为"投睿"。因此,申请商标显著识别汉字"投睿"与引证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以及外观上相近且不易区分,若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易引起相关公众的混淆和误认,已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商标审理遵循个案审理原则,申请人援引的其它商标获准注册的情形与本案申请商标不同,非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法定依据。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经其使用的申请商标具有区别于引证商标的可注册性。
依照《商标法》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第24216656号“E投睿”商标:
E投睿
申请/注册号:24216656 商标申请日期:2017-05-19 国际分类:36类 金融物管
初审公告日期:- 注册公告日期:- 专用权期限:-申请人:易投睿集团有限公司
商品/服务项目:资本投资(3602)、与金融市场和工具有关的金融信息(3602)、财务研究(3602)、与金融交易工具有关的金融服务(3602)、通过网站提供金融信息(3602)、金融管理(3602)、金融服务(3602)、金融信息分析(3602)、经纪服务(3605)、在线投资的金融管理(3602)、金融分析(3602)、权益性资本投资(3602)、金融信息(3602)、有关互联网用户的金融投资咨询(3602)、金融咨询(3602)、投资银行服务(3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