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一店主套用“如家”店名侵权赔偿两万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 | 发布时间:2023-08-18池州一店主套用“如家”店名侵权赔偿两万“如家”在经营饭店、旅馆等业务的市场上有一定知名度,品牌也为众人所知晓。我市一家宾馆为攀附名牌,为自己取名“XXX如家”。近日,市中级法院知识产权庭调解一起酒店冠名引发商标侵权纠纷案件,···

池州一店主套用“如家”店名侵权赔偿两万
“如家”在经营饭店、旅馆等业务的市场上有一定知名度,品牌也为众人所知晓。我市一家宾馆为攀附名牌,为自己取名“XXX如家”。近日,市中级法院知识产权庭调解一起酒店冠名引发商标侵权纠纷案件,侵权人李某认识到自己的过错,主动更改酒店名称,并赔偿经济损失2万元,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李某于2014年在我市某景区经营一家酒店,冠名“XXX如家酒店”,并进行网络经营宣传。原告和美酒店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得知后,受如家酒店连锁管理公司委托向我市中级法院提起诉讼,认为被告李某经营的酒店侵害了“如家”注册商标专用权,要求停止侵权并停止使用“如家”文字及服务标识,同时依法赔偿因侵权导致的经济损失10万元。在审理过程中,经法官耐心说教,普及商标权知识,李某认识到自己的过错,主动更改酒店名称,拆除“如家”招牌,并主动赔偿经济损失2万元,原告当即申请撤回起诉。
据介绍,这家酒店在使用“如家”字号进行企业登记时,“如家”注册商标已经具有一定的显著性和市场知名度,具有攀附“如家”商誉的主观意图,足以使相关公众对其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同时,这种行为也构成对和美酒店的不正当竞争。这家酒店未经许可,在其经营场所的店招、广告牌等使用包含“如家”文字的标识,构成对和美酒店“如家”商标专用权的侵害。